一、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簡介
     在於招募網購服務人員入會,辦理會員勞健保,開辦職業訓練、增進會員技能和改善會員生活,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積極建構學員的網路購物服務基本知識,提升網路購物服務技巧,進而提升會員的服務態度、能力及效益。
      
組織架構:工會設有區辦、專員和代表。
                                                                     

核心價值:整合網路資源,優質領航,翻轉創新。 

願景、使命、策略及經營目標

本會任務

1.推動勞工教育、職業訓練

2.會員就業輔導

 

經營(年度)目標

每年開設內訓班2班


二、人力訓練發展訓練發展政策秉持本會任務,辦理教育理念,其訓練政策為:

1. 配合職訓局與縣市政府勞工在職進修之回流教育,達成終身學習之目標。2. 開發符合社會需求課程,建立學員就業市場需求接軌的訓練機制。3. 本會以保障會員權益,增進會員知識技能,改善會員生活,加強互助合作,協助政府   推行政令為宗旨。4. 輔導社會民眾學習各種專業技能、並協助民眾查詢相關之政府輔助專案資訊。

5. 配合本市各社區、學校、機構、團體等辦理專業技能輔導活動。

6. 多角化經營教學策略,滿足學員需求,結合社區資源,開發多元化、多樣化教育類別,經營上更具競爭力。

 

核心訓練類別

    本會依本職業工會願景、使命、策略及經營目標,訂定核心訓練類別。

(1)國際溝通能力課程

客服溝通實務班

商業日文基礎班

商業日文進階班

(2)運用數位能力課程

線上會議實務班

網路行銷實務班

Autocad實務班

(3)管理課程

TTQS實務班

領導者效能訓練班

行銷風險管理班

成本會計實務班

團隊銷售實務班

 

訓練職務能力    本會設有專職課程訓練人員,每年均會規劃辦理各類教育訓練課程,本會對於訓練承辦人員、訓練承辦相關人員應具備執行訓練行政與專業訓練職能之程度,訂有「訓練計畫工作人員名冊 附表一」,及職能要求標準。

 

【職能要求標準】 

學經驗:

   1. 大專相關系所畢業

   2. 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職務能力:1. 課程開班招生的能力

2. 課程需求探討的能力3. 課程規劃設計的能力4. 課程研發應用的能力5. 課程開課執行的能力6. 課後評估追蹤的能力

 

 

專業訓練:

   1. 具備電腦操作基本能力

2. 具備服務熱誠、積極主動特質本能

 

三、訓練計劃準則篇(P)

執行訓練需求調查

本會,將定期召開「理監事會議」,並擬定訓練需求調查來確定「年度開班訓練計畫」,亦配合職訓局與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在職勞工進修課程之需求時,即依其需求提出計畫報職訓局或函送縣市府申辦,並依其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需求調查時機】

1. 每年5月份或11月份前,配合次年度的職訓局與縣市政府訓練課程之需求計畫,進行訓練需求之調查。

2. 依會員及勞工開發符合需求課程,以符合學習之需求。

3. 訓練需求調查流程須符合(流程一 年度訓練需求調查) 。

4. 年度計劃訂立需符合(流程二 年度訓練計劃流程) 。

 

【訓練需求分析】

 以「訓練需求調查 附表二」表之項目,彙整分析。

 

訂定年度訓練計劃

  1. 依年度別,彙整「訓練計畫總表 附表三」、「訓練經費明細表 附表四」之分析,編成本會之年度訓練計畫。

2. 訓練計畫如遇下列事項得依規定辨理變更,並填寫「訓練計劃變更表 附表五」:

 (一)開結訓日期變更。

 (二)訓練班次停辦者。

 (三)上課時間。

 (四)訓練地點。

 (五)訓練師資。

 (六)訓練班次課程表。

 (七)其他。

3. 訓練承辦人每半年應檢視訓練辦理結果、專案需求狀況等修訂年度訓練計畫,並將修訂後之計畫,層呈核准後更新年度訓練計劃表。

4. 計練單位需填寫「訓練單位資料表 附表六」及「訓練班別計劃表 附表七」

5. 訓練計劃內容需符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審查標準,審查標準詳見。

   

附表八  訓練單位訓練品質審查表

附表九  送件檢核表

 

四、訓練計劃設計篇(D)

訓練方案系統設計

   依據年度訓練計晝,進行課程設計時,應確實依(流程三 訓練方案設計流程)進行,填寫「附表十 課程規劃書」。

 

利益關係人的過程參與

1. 訓練方案在進行內容設計時,訂有應徵詢相關「利益關係人」的意見之規定。因此於(流程三 訓練方案設計流程)中己有明示。

2. 本會所謂「利益關係人」為需求單位、本會同仁、講師、顧問、學員。

3. 徵詢的方式得採「會議、口頭、書面、E-Mail…」等各方式進行。或呈報「本會主任委員」討論。

 

訓練產品之購買程序

為確保訓練產品之品質,本會進行所購買之訓練產品時,需以(流程四 訓練產品之購買程序)進行比價,必要時應進行簽約手續。

 

訓練服務之購買程序

為確保提供相關訓練服務之品質,本會進行所購買之訓練服務時(例如:外聘講師),需以(流程五 訓練服務之購買程序)進行評選。如已為「附表十一 訓練計畫師資名冊」之講師,得予免除「評選」之程序,唯師資必訂立「附表十二 師資基本資料表」備查。

 

五、訓練計劃執行篇(D)

課程開課規劃

1. 每個課程在開課之前,應進行確認各項單元教學之細項。

2. 如為時數較長之系列課程或異地訓練課程,為確保課程開課之成效,必要時,可與講師於課前溝通,或委請講師提供專業知識後,確定相關項目,製定「附表十 課程規劃書」。

3. 「附表十 課程規劃書」的規劃項目,內容含有:訓練對象、課程名稱、時數表、課程目標、教學大網等項目。

 

學員遴選規劃

1.依開班課程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學員資格之遴選見「附表十三 招生簡章」。

2.依職訓局「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手冊有關學員必備之條件規定。

  本項遴選條件,應於上課資訊揭露之。

教材選擇規劃

1. 在課程規劃之時,就要依照單元課程之需要及講師之要求,確認教材準備的方式。

2. 教材如有標準範本規定者,從其規定。

3. 教材如為指定書籍者,依其規定購買。

師資遴選規劃

講師資格:1. 符合職訓局和相關單位規定之師資條件。

2. 本會「附表十一 訓練計畫師資名冊」內名單者。3. 依課程內容決定多位講師,並排序。

遴選項目:1. 依講師專長考慮講師。2. 學員課後滿意度較高者。3. 講師至上課地點之交通與方便性。

教學方法選擇

  依各單元課程之性質,由講師視必要,於「附表十四 教學方法參考表」中,選取一樣或多樣混合教學。

 

訓練場地選擇

一般條件:本會訓練場地皆已通過消防安全、公共安全之檢查,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經嘉義市政府立案,為合法之訓練場地,教室分別設於嘉義市勞工育樂中心,臨近火車站及公車站,交通便利,使參訓學員不受地區限制。

訓練場地決定後如為學校訓練場地須照「附表十五 訓練計畫場地資料表」及如為非學校訓練場地須照「附表十六 教學環境資料表(學科/術科)」。

 

特殊條件:一、備投影機。二、教學用麥克風1組。三、環境整潔、光線充足、空調佳。

 四、一般會議桌、椅。

 五、擁有無線網路環境。

     六、視聽教室、普通教室皆有冷氣設備、舒適安全優質環境。

 

開課前的作業

* 課前一個月

1. 確定進度、選定日期

2. 製作進度控管表3. 設定報名資格

4. 發文報名招生

5. 設定報名人數及截止期限

6. 場地選擇

7. 陳報訓練計畫書8. 經費控管(申請補助、自籌)

9. 製作經費收支預決算表

10. 受訓人員篩選(資格審查)

11. 報名人數不足的處理

 

* 上課前兩週

1. 師資評估(時間、經費----)2. 課程設計、規劃(名稱、時數)3. 徵聘教師(內聘、外聘資格)4. 講義編印(影印教師提供)5. 教材準備(政府、資料袋)6. 訓練方案設計(演講、討論、作業)7. 採購程序(餐飲、茶點、筆記本、資料袋、交通)8. 教具準備(電腦、投影機、銀幕、擴音機、麥克風、相機、電池、圖表架、筆、投影片、白紙、座位牌、紅布、原子筆、環保杯)

9. 確認講師到場時間、交通位置、停車場

10. 說明學員層級及背景分析

11. 準備學員名冊12. 準備學員結業證書

 

並製作下列清冊

附表十七 學員基本資料表

附表十八 參訓學員身分證影本黏貼表

附表十九 收據

附表二十 支出科目分攤表

附表二十一 學員補助申請書

附表二十二 參訓學員身分證影本與存摺影本黏貼表

附表二十三 訓練課程開班學員名冊

附表二十四 預估參訓學員補助經費清冊

 

開課中作業1. 出席率(上課人數、缺課人數)2. 經費控管(收據簽收)3. 上課記錄(全程監控、發問、互動)4. 異常處理(學員不合作、溜課、電腦當機、……等)5. 宣讀上課相關規定事項6. 掌控學員進出情況(電話、喧鬧)7. 教室環境維護、整理、歸還8. 隨時注意學員上課反應、學習動機

並製作下列清冊附表二十五 學員退費憑證附表二十六 學員簽到(退)及教學日誌

附表二十七 不預告實地抽查訪視記錄表

附表二十八 不預告(電話)抽訪學員紀錄表

 

開課後作業

1. 統計課後課程滿意度

2. 上課意見反映調查

3. 資料統計分析4. 授課學員資料登錄

5. 成果紀錄展示或發表

6. 成果報備及追蹤

7. 經費決算及報告

8. 績效不良的改善檢討

9. 殘留問題處理10. 標準化製作11. 召開訓練檢討會議

12. 追蹤補助經費的時效

 

並製作下列清冊

附表二十九 支付參訓學員補助經費申請表

附表三十   參訓學員出席紀錄統計及成績考核結果一覽表

附表三十一 參訓學員補助費簽領清冊

 

訓練資料管理

資料的分類建檔

一、依年度二、依課程三、依性質(課程規劃、講義、簽到表、心得報告、分析資料、相關憑證)

 

資料的資訊管理

 

資訊歸類的順序:一、依單位二、依年度三、依課程四、依性質(課程規畫、講義、DM報名資料、學員資料、講師資料)

 

六、訓練計劃查核篇(R)

 

計畫評估報告與分析

在訂定與執行訓練計畫時,應執行計畫評估與分析。

1. 年度訓練計畫確定前,應瞭解是否與訓練需求相符,並於前年度終理監事會檢討。

2. 年度訓練計畫執行中,應做年中會員大會檢討,必要時因應調整。

3. 年度訓練計畫結束後,應於年終理監事會檢討,做為未來改善參考。

課程評估報告與分析

在執行課程規劃之前,應執行課程評估與分析。1. 課程規劃時,應注意課程目標與預期效果,是否符合需求?

2. 課程進行中,每堂課程開班是否順利?是否如期開辦還是延期或取消?3. 課程結束後,應進行課後課程檢討並詳實紀載於「附表三十二 課後課程檢討表」。

 

培訓過程監控與矯正

    為了解執行培訓過程是否符合流程要求,取得培訓流程中相關的客觀證據,確保培訓的有效性。特依據培訓過程的階段,分別採取下列各種監控作業:

1. 界定目標需求的監控

2. 培訓設計與規格的監控

3. 提供與執行培訓的監控

4. 評估培訓結果的監控

並製作下列表格

附表三十三 培訓過程監控表

附表三十四 課後行政檢討表

 

 

異常矯正與處理程序    為因應執行培訓過程的突發狀況,影響辦訓品質,針對「日常情況」與「緊急情況」訂定不同的矯正處理程序,並針對「學員反應處理」做處理結果之監控追蹤。

如果異常狀況發生詳見(流程六 異常矯正處理流程)處理,異常處理方法請見「附表三十五 異常處理手冊」,所以異常狀況並制作「附表三十六 異常處理記錄表」,如學員有意見反應詳見(流程七 學員意見反應處理流程)並製作「附表三十七 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七、訓練成果展示篇(O)    為確認訓練品質有成效,每堂課程皆因不同性質與條件,做不同的訓練評估方式。評估方式共分為L1「反應訓練評估」、L2「學習訓練評估」、L3「行為訓練評估」、L4「成果訓練評估」四種,其方法如下:

 

1. 反應訓練評估:滿意度調查

2. 學習訓練評估:考試、心得報告

3. 行為訓練評估:課復行動方案,回訓、考照

4. 成果訓練評估:成果展、就業率、證照考取率

 

反應訓練評估滿意度調查參考(流程八 滿意度調查流程)

學習訓練評估藉「附表三十八 考試成績表」及「附表三十九 心得報告表」評估

行為訓練評估藉「附表四十 課後追蹤調查表」

成果訓練評估藉「附表四十一 教育訓練總結報告」及「附表四十二 參訓學員訓後動態調查表」

各學員結訓後製作「附表四十三 學習結業證書」

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章程

(98年增修)

※98年8月29日增修條款內容:修改第一章第五條本會會址;

                      及增訂第二章第六條之第四五六款。

第一章 總  則第 一 條:本章程依據工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和有關法令之規定訂定

          之。第 二 條:本會定名為「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以下簡

稱本會。第 三 條:本會以保障會員權益,增進會員知識技能,改善會員生活,

加強互助合作,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第 四 條:本會以嘉義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第 五 條:本會會址設於嘉義市玉山路158巷110號5F1

第二章 任  務第 六 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二、會員就業輔導。   三、代辦勞保、健保、勞工住宅貸款之事宜。

四、輔導社會民眾學習各種專業技能、並協助民眾查詢相關之政

    府輔助專案資訊。

五、配合本市各社區、學校、機構、團體等辦理專業技能輔導活動。

 六、培育專任專業老師、政令宣導專員及志工隊工作人員,使工會專業輔導工作得以永續。

   七、生產、消費、信用等合作社之組織。   八、會員儲蓄、會員醫藥衛生事業之舉辦。   九、勞工教育、職業教育、第二專長及托兒所之舉辦。   十、圖書館、書報社之設置及出版物之印行。   十一、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   十二、勞資糾紛事項之調處。   十三、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   十四、工人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   十五、關於勞工法規制定與修改、廢止事項之建議。   十六、有關改善勞動條件及會員福利之促進。   十七、合於第八條宗旨及其他法律規定之事項。

第三章 會  員第 七 條: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從事網路購物服務之勞工,年滿十六

          歲之男女,均得依法加入本會為會員。第 八 條:會員入會須填寫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合格後,准予

入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本會會員。一、受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二、曾犯內亂、外患或懲治叛亂條例之罪,經判決確定者。三、有吸毒或其他代用品者、違反本會章程者。

第 九 條:會員經解僱、離職、轉業,及除名者喪失會員資格。

第 十 條:會員轉業或遷出時須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辦,同時繳還一切憑證及清償所有欠費,所繳會費一律不得請求退還。

第十一條:會員有發言、表決,選舉、罷免、被選舉權及其他依法應享之權利。

第十二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並按期繳納各種會費之義務。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違反法令、章程、不遵守大會決議、不按時繳納各種會費,予以除名,並提交理事會及會員大會審查追認,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十四條:會員積欠本會各項費用,經本會以普通掛號通知一次、掛號附回執通知一次,如於期限內仍未繳納者,將提報理事會通過後,予以停權(本會會員相關權利及福利),並依規定向勞、健保局呈報欠費名冊,再提交會員大會通過後除名。

第四章 組  織第十五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由理事會

          代表行其職權。第十六條:本會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人數比例選

          出代表,會員代表選舉辦法另定之。第十七條:本會設理事9人,候補理事3人,監事3人,候補監事1人,出席

          上級工會代表若干人,均由會員大會,就會員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年滿二十歲以上者,以無記名連記法選舉之。

第十八條:本會理事組織理事會,就理事中互選常務理事一人,處理日常會務,對外代表本會;監事組織監事會,就監事中互選常務監事一人,監察日常財務。

第十九條:理事會設祕書一人,並視業務繁簡設幹事及助理幹事若干人,由常務理事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並分設組訓、福利康樂、總務各組,各組設組長一人及組員若干人,由理事中互推兼任之,分別掌理各該組事務。

第二十條:本會理監事均為無給職,但調兼之會務人員得酌支津貼,或車馬費。

第廿一條:本會理監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之,但每屆連任人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二,如理監事因故中途出缺時得由各該候補人依次遞補之,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第廿二條:本會視業務需要,得設置各種委員會,必要時並得聘請顧問若干人。

第五章 職  權第廿三條:本會視業務需要,得設置各種委員會,必要時並得聘請顧問若干人

,為無給職,其任期與該屆理監事同。第廿四條:本會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常務理事、監事職權如下:  一、會員大會職權:    (一)本會章程之通過或修改。    (二)選舉或罷免理監事及出席上級工會代表。    (三)決定本會工作方針。    (四)審核本會經費收支預決算。    (五)聽取並審查理監事會之工作報告。    (六)基金之設立管理及處分。    (七)理事監事違法或失職時之解任及會員之除名。    (八)參加總工會及聯合會組織之決定。    (九)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二、理事會職權如下:    (一)處理本會會務,對外代表本會。     (二)召開會員大會並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三)召開理事會議並執行決議案。    (四)籌集經費、編訂預決算、工作計畫及編撰工作報告。    (五)接納及採行會員合理之建議。    (六)選舉常務理事。    (七)辦會會員入會及移轉事項之審核。    (八)處理其他重要事項。  三、常務理事職權如下: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並主持日常會務。    (二)召集理事會議。    (三)監督指揮會務人員。    (四)處理理事會重要事務。  四、監事會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選舉常務監事。    (二)稽查本會經費收支及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三)審查各種有關事業進行之狀況。    (四)考查本會、會務人員工作之勤惰及會員之言論行動。    (五)其他有關監察事項。

第六章 會  議第廿五條:本會會議分下列二種(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  一、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如有會員十分之一以上連署請求或

      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二、理、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但如有理、監事二分之一以

上之請求或常務理、監事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理、監事會

議,理、監事會開會時候補理、監事得列席會議,有發言權,

但無表決權。

第廿六條:舉行會員大會,會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出席會議,但每一會員以代表一人為限,委託之代表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三分之一。

第廿七條:理監事應依規定出席理監事會議,除公假外,如無故連續缺席兩次視同辭職,得分別提出,經理監事會決議後,依次以候補理監事遞補,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廿八條:本會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及各種會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以過半數之出席方得開會,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但對本會章程之訂定及加入上級工會之組織須經出席代表三分二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第廿九條:本會辦事細則及各種規程另訂之。

第七章 經  費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之來源分入會費、經常會費、特別基金及臨時募集金等四 種。

第卅一條:本會新加入會員入會費,訂為每一會員新台幣壹仟元整,於入會時

          一次繳清。第卅二條:本會會員經常會費訂為每一會員每月新台幣貳佰元整,一次預繳六個月(每年六月及十二月繳費),勞保費及健保費收費方式,一併比照辦理。會員如遇有災難時得報告理事會酌情減免之。

第卅三條:特別基金及臨時募集金須特殊情形或需要時經會員大會決議,函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徵募。

第卅四條:本會財產狀況及經費收支情形,應於每年向會員大會報告一次,每三個月向理事會報告一次,並由理事會編造會計月報表送監事會審核,如有會員十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得選派代表查核之。

第卅五條: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章 附  則第卅六條: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暨有關

法令之規定辦理之。第卅七條:本會解散或撤銷時,其剩餘財產應依法處理,不得以任何

方式歸屬個人或私人企業所有,應歸屬自治團體或政府所

有。第卅八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

改時亦同。

 

 

 

流程一 年度訓練需求調查流程

 

 

 

 

               

  

 

 

 

 

 

 

 

 

 

 

 

 

 

 

 

 

 

 

 

 

 

 

   流程二  年度訓練計畫流程